hua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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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多变的更名手续要求,持续沟通一个多月仍未完成更名,更名难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5-08 00:15扫一扫,手机看帖
本人于3月31日打电话至石门桥镇派出所(07367588022)询问给小孩更名事宜,石门桥镇派出所告知需要准备的资料为:本人及小孩户口本(小孩户口在本人户口上)、本人身份证、小孩出身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小孩由本人抚养)、小孩2寸照片、本人及小孩现场拍照。本人于4月6日到达石门桥镇派出所填写申请资料,办理小孩更名手续,该派出所于当日接收所有相关材料。该派出所(电话:18390645220)于4月12日电话反馈说需要补充小孩父亲同意更名的同意书(签字盖指纹章),一手持身份证一手持同意书拍照并将照片打印签字盖指纹章。4月13日该派出所(电话:18390645220)电话反馈说4月12日要求提供的父亲同意更名的资料依然无法办理更名手续,必须父亲本人到现场签字并拍照后才予以办理。4月21日接到常德经开区政务中心电话(13487939668)说是依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给未成年小孩更名的必须父母双方到场,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五一期间我本人去石门桥派出所,视频联系小孩父亲,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下办理更名手续。4月26日我联系政务中心电话(13487939668),政务中心要求我直接联系石门桥派出所录制视频就可以了。当天我就联系了石门桥派出所的屠警官,当天他已加小孩爸爸微信,约时间录制视频。4月30日我问石门桥派出所是否已经录制好视频了,反馈说没有接到领导通知。当天我又联系政务中心,政务中心说5月6日给石门桥派出所分管领导沟通。5月7日政务中心反馈说不能录制视频,必须小孩父亲到现场签字才予以办理。
本人咨询过便民服务桥的工作人员及长沙观沙岭派出所,反馈是无需提供任何父亲同意更名的相关资料,更不需要父亲亲自到场签字拍照。本人也已经联系小孩父亲,小孩父亲可以协助补充资料也可以配合录制视频但因为在外地无法亲自到现场签字拍照。
述求:常德市武陵区石门桥镇派出所更名手续多次反复,不作为及乱作为,要求立即予以办理本人小孩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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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开区热线 05-08 00:15:58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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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05-14 10:41
帖内置顶  –    –  2021-05-14 10:48

关于更名手续多变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板块的网帖已收悉,感谢您对常德经开区户籍管理工作的关注针对网帖反映的“多变的更名手续要求,持续沟通一个月仍未完成更名,更名难”这个贴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开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收到您的问题反映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您所反映的更名手续要求多变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及《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精神,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要求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名确认才予受理,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您离婚后小孩父亲的特殊情况,经开区公安局特事特办,采取视频拍照的方式给予办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经开区公安局为民服务理念现视频录制已完成,更名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常德经开区的户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经开区公安局也将一如既往的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种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不断提升常德经开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常德经开区热线
                                          2021年5月14日
老练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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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1-05-08 08:26
天涯海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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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1-05-08 21:27
独此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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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1-05-10 00:04
需不需要做父亲的到场不是很清楚,但需要他同意应该是必须的,要不然以后男女双方因为儿女姓名扯麻沙,状告派出所一告一个准
杨跃辉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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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1-05-10 21:06
必须的双方都在才能变更,要不然,以后扯皮扯不清。
丽娜爸
六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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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4-06-16
6楼#
发布于:2021-05-12 16:51
跟谁姓不是姓???改变子女的姓,改变不了子女的血缘关系,有必要改来改去吗???
常德经开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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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07
7楼#
发布于:2021-05-14 10:41

关于更名手续多变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板块的网帖已收悉,感谢您对常德经开区户籍管理工作的关注针对网帖反映的“多变的更名手续要求,持续沟通一个月仍未完成更名,更名难”这个贴的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经开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收到您的问题反映后,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您所反映的更名手续要求多变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公发【2016】18号)及《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精神,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要求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名确认才予受理,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您离婚后小孩父亲的特殊情况,经开区公安局特事特办,采取视频拍照的方式给予办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经开区公安局为民服务理念现视频录制已完成,更名正在办理之中
感谢您对常德经开区的户籍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经开区公安局也将一如既往的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种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不断提升常德经开区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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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4日